光华奖学金评选条件:
(1)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为了建设强大的祖国而努力拼搏的精神,拥护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,立志振兴中华,开拓未来,努力为人民服务;
(2)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在科学技术上具有发明和创造能力;
(3)理论联系实际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;
(4)严守校纪,遵守社会公德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;
(5)积极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,生活朴素;
(6)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少数民族学生获奖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比例。
根据规定,纳米学院经过选拔,初定以下同学获得光华奖学金,特此公示:
SA15226051 | 王燕 |
SA15226105 | 孙佳佳 |
SA15226083 | 吴晨光 |
SA15226035 | 丁健忠 |
SA15226052 | 谢中玉 |
SA15226067 | 徐孝敏 |
SA15226047 | 徐文祥 |
公示时间:2016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院学工处联系,电话0512-87161301,15962156296。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纳米科学技术学院
2016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