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华奖学金评选条件:
(1)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为了建设强大的祖国而努力拼搏的精神,拥护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,立志振兴中华,开拓未来,努力为人民服务;
(2)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在科学技术上具有发明和创造能力;
(3)理论联系实际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;
(4)严守校纪,遵守社会公德,团结同学,尊敬师长;
(5)积极锻炼身体,讲究卫生,生活朴素;
(6)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少数民族学生获奖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比例。
根据规定,纳米学院经过选拔,初定以下同学获得光华奖学金,特此公示:
序号 | 学号 | 姓名 |
1 | SA18226124 | 宋倩倩 |
2 | SA18226108 | 庞志纯 |
3 | SA18226160 | 王星懿 |
4 | SA18226067 | 李嘉 |
5 | SA18226174 | 熊圣浩 |
公示时间:2019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院学工处联系,电话87161301。